浙大一院宿州分院外聘合作律师事务所招标询价公告
为健全医院规章制度,防范医疗风险,及时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对下列事项进行医院内询价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
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外聘合作律师事务所
二、内容:常年法律顾问
三、预算:每年2万元(最高限价)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条件
1.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担任政府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法律顾问经验;
3.律师事务所注册执业律师3名以上;
4.律师事务内有专门从事医疗纠纷案件的执业律师,律所年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在2件以上;
5.律师事务内部专业分工明确,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团队内具有可选派的处理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采购、知识产权、劳动争议、非诉讼和常见民事、行政纠纷、培训法律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律师;
6.遇紧急或者突发事件情况,可应合作单位要求,随时参与医院涉法工作。
(二)律师事务所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事务
(1)对医院有关医务服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合同、协议、文件及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核等日常工作;
(3)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法律法规,每年不少于2次;
(5)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2.重点法律事务
(1)为急诊、急救医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规范急诊、急救程序和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导致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2)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相关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瑕疵。
(3)为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书写提供法律意见,防范侵犯医方知情权导致医疗纠纷。
(4)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制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为院际会诊、协助诊疗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院际长期合作谈判。
(6)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调处,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法律诉讼等。
(三)其他法律事务
1.为医院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解劳资关系。
2.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
3.医院基建、装修工程的招标事务,有关合同审查。
4.医院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索赔纠纷。
5.遇紧急或者突发事件情况,可应甲方要求,随时参与医院涉法工作。
6.其他涉及法律、法规有关事项咨询、解答。
五、询价原则及方式
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要求在三家以上,符合设备参数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服务条件好等各因素,确定一家为最终服务商。采购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如中标单位未按我院要求(内容)提供服务,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参与询价单位请将相关资质证明、服务案例、报价单文件密封盖章,于9月2日上午11:00前送达本单位设备科。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宋先生,电话:17719312756
质疑、投诉:18133718528
联系地址:埇桥区当涂路与闵子路交叉口。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