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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一院宿州分院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AB液桶等可回收物回收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7 发布人: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阅读次数:204 分享:

浙大一院宿州分院(以下简称 “采购人”)因医疗废弃物规范管理及资源循环利用需求,现就院内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AB 液桶等可回收物回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浙大一院宿州分院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AB 液桶等可回收物回收项目

2. 服务地点:浙大一院宿州分院院内指定区域(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服务期限1+1+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一年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4. 回收范围:采购人院内产生的、符合国家可回收物标准的一次性输液瓶、一次性输液袋、AB 液桶及玻璃瓶

二、回收要求及限价

1. 回收价格要求

(1)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AB 液桶:按 “吨” 为单位回收,最低限价 1500  / 吨,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此标准,报价金额保留至整数位。

(2)玻璃瓶:按 “吨” 为单位回收,最低限价 150  / 吨,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此标准,报价金额保留至整数位。

1. 附加供应要求

(1)中标单位需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各型号利器盒(包括但不限于 1L、2L、3L、5L 等常用型号),确保采购人各科室利器盒库存充足,当科室提出补充需求后,需在48小时内送达指定科室。

(2)中标单位需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医疗垃圾袋(符合国家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标准,颜色为黄色,厚度不低于 0.015mm,规格包括但不限于 45cm×50cm、50cm×60cm 等),确保各科室医疗垃圾袋按需供应。

(3)中标单位需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可打印的医疗腕带(符合医用级标准,具有防水、防撕、易打印、清晰易读等特性,兼容采购人现有腕带打印机型号)。

利器盒

医疗垃圾袋

规格

价格

规格

价格

1L

1

30L(100只每袋)

33

2L

1.7

40L(100只每袋)

35

3L

2.4

50L(100只每袋)

40

4L

2.8

60L(100只每袋)

51

5L

3.2

70L(100只每袋)

67

6L

3.8

80L(100只每袋)

75

6.5L

4.0

100L(100只每袋)

88

8L

4.7

120L(100只每袋)

101

10L

5.6

240L(100只每袋)

129

15L

7.5



18L

9.8

瓶贴

20L

11

医疗腕带

检验用标签纸(50mm*30mm

800页*1卷

6

可打印(100条每盒)

40

病区瓶贴纸(80mm*60mm)

500张*1卷

 

12.9

 

 

注:上述附加供应物资的质量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若因物资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医疗工作受影响,中标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在48小时内更换合格物资。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 “医疗废物回收”“可回收物回收” 或相关类似业务)。

2. 供应商需具备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可回收物回收资质证书(如《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包含可回收物回收类别,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可回收物回收备案证明等),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四、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 报价函:需明确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含 AB 液桶)及玻璃瓶的每吨报价,注明是否响应附加供应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包含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报价金额、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回收价格占比50%,在最低限价基础上每增加100元/吨,得10分,总计50分附加供应产品折扣率占比50%,折扣率每增加10%得10分,总计50分(附加供应产品基础限价见上文);满分100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中标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3.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医疗可回收物回收资质证书、相关备案证明等,需清晰展示资质范围及有效期。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由授权代表参与报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需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或装订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 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 10  22  11:30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地址:浙大一院宿州分院3号行政楼3303总务科办公室),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递交方式。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15205614631、19855719993

六、评审规则

1. 采购人2025 年102217:00前对所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1. 供应商需对报价文件中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与采购人未来 3 年内的任何采购项目。

2. 本询价公告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及报价文件承诺履行义务,若出现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3. 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报价文件制作费、运输费、现场考察费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4. 供应商若对本询价公告有疑问,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逾期提出的疑问,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2025年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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