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一院宿州分院关于放射个人剂量监测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开展询价采购工作,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宿州分院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
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宿州分院
三、参询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以上内容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参询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资质要求: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业绩要求:具备三级综合性医院相关服务经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四、服务要求
1.个人剂量监测机构应在每个监测周期(三个月)结束收到计量仪之日起,一个月内同时出具纸质版和电子版监测报告,出具的报告应客观、真实,并同时满足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要求
2.监测机构监测时发现异常结果应在七日内通知放射单位主管联系人,以便及时填写《职业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异常情况下过量照射记录表》
3.合同期限:贰年
4.需要配备足够人次的个人辐射剂量监测仪;16人次
五、公告时间
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
六、报名时间
参询人可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材料等)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3号楼3楼医务科进行报名,接受邮寄。
咨询电话:18895380566 于老师
七、评审方法
1.每人每次监测价格低者中选。
2.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报价无效。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报价形式:包含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配备个人剂量检测仪)、材料、人员、技术支持、税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