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宿州分院)窗帘采购征集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为保障医院日常运营及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舒适、安全、适配医疗区域需求的诊疗及办公环境,我院总务科拟采购一批专用窗帘。因本次采购品类明确、规格标准高、覆盖区域广,为精准梳理采购需求、确保采购物资符合医院不同区域使用要求、合理控制采购成本,现面向市场公开征集相关产品信息及价格方案,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征集目的
通过本次征集,全面了解当前市场上医院专用窗帘的产品种类、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价格水平、供货周期及售后服务等信息,重点核实两类专用窗帘的市场合理报价,为后续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提供依据,确保采购窗帘质优价廉、适配医院不同区域(洁净及重点诊疗区域、普通功能区域)的实际使用需求,兼顾安全性、实用性与经济性。
二、征集范围、规格及材质要求
本次征集的窗帘为医院专用窗帘,涵盖两类产品,分别适配医院不同区域使用需求,具体规格、材质及相关要求如下(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1)阳光面料卷帘:采用0%开孔率阳光面料,厚度≥0.8mm,重量≥600克/平方,阻燃等级达B1级及以上,安全性更高且不易老化褪色,可有效降低火灾蔓延风险,保障医疗区域安全。配套加厚38管拉姆斯配件、铝合金下杆及纳米拉珠,操作便捷且耐用,门副可选2m/2.5m,遮光率≥70%(实现遮阳不遮光效果),既能阻挡强光直射,又能保证室内光线柔和。产品具备隔热保温、高抑菌、防潮防霉、抗静电、防尘功能,同时防紫外线系数高,可有效阻隔紫外线伤害;采用高强度纱线经专业包覆及高温定型处理,强度、抗拉伸性及抗氧化性优异,表面光滑易清洁保养,无需复杂打理,适配医院洁净及重点诊疗区域使用,符合医疗区域卫生及安全标准。
(2)布帘:采用聚酯纤维材质,重量≥950克/平方,质地厚实,阻燃等级达B1级及以上,防火性能优良,遮光率80%,可有效满足遮光需求,营造安静、舒适的环境。采用韩折工艺制作,褶皱均匀美观、立体感强,不易变形,制作过程经过严格的裁剪、缝合处理,细节规整,配套铝合金轨道、绑带,轨道安装牢固、滑动顺畅,绑带可灵活固定窗帘;按1.8倍褶皱设计,悬挂后垂坠感佳,视觉效果整洁大方,采用高门副拼接工艺,减少拼接痕迹,整体美观度高,适配医院普通功能区域(如普通病房、办公区域、走廊附属区域等)的遮光需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征集相关窗帘(阳光面料卷帘、聚酯纤维布帘)的生产或销售,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保障窗帘产品质量符合本次征集的规格及材质要求,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可满足医院批量采购及后续补货需求;
4.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维修、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可根据医院需求提供上门测量、定制、安装及后期维护服务;
5. 所提供的窗帘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阻燃等级、材质参数等需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若涉及特殊工艺或定制化要求,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及保障方案。
四、需提交的资料内容
请参与征集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料需真实、完整、清晰,否则视为无效提交):
1.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信息、经营范围、企业规模、成立年限、生产或经营场所说明等;
2. 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
3. 产品信息及价格目录:详细列出所供应两类窗帘(阳光面料卷帘、布帘)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参考价格(需明确单价、批量报价及优惠政策)、供货周期、颜色可选范围等信息(可附产品图片、说明书、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重点标注与本次征集规格、材质要求对应的参数);
4. 供应能力说明:包括生产或备货能力、库存情况、配送方案及覆盖范围、上门测量及安装能力(明确安装周期、安装团队资质)等;
5. 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限、维修响应时间、退换货政策、技术支持方案、上门维护频次、产品清洗保养指导等;
6.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如与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合作的窗帘供应及安装合同、中标通知书等(需注明合作单位、项目名称、合作时间、合同金额、供应产品类型等关键信息,优先提供医疗行业合作案例)。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 提交方式:本次征集采用书面资料提交与电子版资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书面资料需整理成册并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医院总务科窗帘采购价格征集资料-供应商名称”),同时将电子版资料(PDF格式,与书面资料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同密封袋封面标注内容);
2. 书面资料提交地址: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联系人:张贤,联系电话:15205614631;
3. 电子版资料发送邮箱:1697710719@qq.com;
4.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2时(以书面资料送达时间及电子版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资料不予退还)。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征集仅为梳理采购需求、了解市场价格及产品信息之用,不构成正式采购要约,后续采购工作将根据征集结果及医院相关规定另行组织;
2.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情况,一经查实,将被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后续合作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我院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窗帘采购相关工作,不对外泄露,不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用途;
4.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因参与本次征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资料制作、运输、检测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供应商可向我院提出实地查看需求,经我院同意并协调安排后,可前往医院相关区域了解实际使用场景及尺寸需求;供应商可根据医院实地情况,在本次征集范围及规格要求基础上,自行增加适配的窗帘品类或优化方案,并在资料中注明;
6. 若对本次征集公告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联系人咨询,咨询电话:15205614631,咨询期间不接受现场咨询,请勿随意打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7. 本次征集优先选择产品质量有保障、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完善、具有医疗行业合作经验的供应商。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宿州分院)
2026年2月24日

